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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2年全省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8-15 09:54|栏目: 通知公告 |浏览次数: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商务局,雄安新区改发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培育平台经济,拓展线上市场,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按照2022年我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,拟支持一批电子商务重点项目。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项目申报范围

(一)电商产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。

(二)引进大型电商平台项目。

(三)自建生活消费类电商平台或产业电商平台项目。

(四)电商产业基地或电商产业园项目。

(五)落实省委、省政府要求和我厅承办重点项目统筹安排,一项目一议。
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。

2.2021年1月1日前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。

3.运维管理科学,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,发展潜力大。

4.促消费作用明显,产业带动能力强。

5.项目实施主体为“四上企业”,网络零售额依法入统。

(二)业绩条件

1.年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或网络批发额2亿元以上,且为平台业务流量。

2.电商产业基地、园区年服务收入(指服务费、咨询费、培训费、流量提成等)500万元以上,或年网络交易额5亿元以上。

3.综合性电商项目满足条件为网络批发额/2亿元+网络零售额/3000万元+服务收入/500万元≧1。

4.经营指标为2021年度数据,以项目直接经营数据和服务性收入数据为基准,推算数据、所服务对象的无直接关联数据和含混不清的经营数据不予采信。

三、资金使用方向

(一)业务场所租赁,办公环境改造,软硬件设备采购。

(二)电子商务交易平台、服务平台能级提升。

(三)电商业务增容扩容和业务板块增设。

(四)资源引进、人才培训、品牌服务、产品推广等。

(五)禁止用于与电商业务无直接关联的场馆建设、车辆购置、股东奖励、人员工资、债务偿还等。

四、项目申报材料

(一)项目申报书。主要包括项目环境背景、规划目标、运行管理架构、配套服务保障、发展前景分析等,包含营业收入、利税数据、资产规模、公司结构、股权关系、员工人数、已投金额等必要指标。

(二)项目申报表、绩效目标考核表、项目申报承诺书、申报资金使用计划方案等。

(三)项目证明资料。包括法人证书、营业执照、税务报表、投资(资产)证明、办公场地使用证明、平台流量或服务收入数据证明、员工名单(缴纳社会保险正式员工)、场所设施和人员办公照片(5-10张)等。

五、项目申报要求

(一)重点推荐生活消费类电商平台项目,兼顾产业电商平台项目。

(二)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、初审和汇总申报,监管项目实施,推动绩效考核。

(三)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项目执行、项目运营情况负责,按要求报送上一年度绩效自评报告。

(四)各市(雄安新区)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,上一年度已获重点支持项目不再申报。

(五)材料申报截止日期8月22日。纸质版装订本一式3份邮寄我厅(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),电子版(盖章版原件按排序合成1个PDF文件)发邮箱hbdscgy@163.com。

六、项目评审安排

(一)2022年全省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建设项目20个。

(二)由有关专家组成省项目评审组,从各市(雄安新区)推荐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中筛选符合要求项目。

(三)经省项目评审组打分综合排名。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市(雄安新区)首先确保1个在本地推荐项目中打分综合排名靠前的纳入奖励范围,不受全省综合排名限制。

(四)1个市(雄安新区)纳入奖励范围项目最多不超过5个。

(五)纳入奖励范围项目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,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奖励方案。

联系人:张  鹏87909679、13931856665

    任耔为87909363、18931368099

地  址: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

附件:1.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表

2.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表

3.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承诺书

4.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

5.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

 

河北省商务厅

2022年8月11日


附件列表:

附件1.doc
附件2.doc
附件3.doc
附件4.doc
附件5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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