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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8-15 09:54|栏目: 通知公告 |浏览次数:

冀工信两化函〔2022〕505号

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工业和信息化局,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:

  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发函〔2022〕196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见附件1),启动了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。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现将试点示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试点示范内容

 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,聚焦“数字领航”企业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、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,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,探索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,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,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(见附件2)。

  二、申报要求

  (一)申报主体。申报主体应为河北省内注册的制造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电信运营商、科研院所等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。其中,“数字领航”企业方向申报主体需近5年入选工信部工业互联网相关试点示范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,不接受联合体申报。

  (二)各市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荐“数字领航”企业方向项目不超过1个,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、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项目原则上合计不超过10个。

  (三)各市局要重视试点示范申报工作,尽快将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,做好试点示范申报指导工作。请各市局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(见附件3、4、5)报送至省厅两化融合处邮箱,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,待省厅推荐名单确定后,各市局将项目申报纸质版(一式三份)、项目推荐汇总表(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见附件6)于8月29日前报送至省厅两化融合处,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。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,项目申报书封面“推荐单位”一栏填写“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”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联 系 人:裴进峰

  联系方式:0311-87908721

  邮    箱:ronghechu@126.com

  地    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

  附件:1.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3.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(“数字领航”企业方向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4.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(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5.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(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6.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

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  2022年8月12日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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