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我省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,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按照我省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,结合有关市县区的工作实际,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》及配套编制办法等文件,我委按照“县市制定、省级统筹”的原则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负面清单修订工作,形成了《河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(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。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1.电话:0311-88600735(带传真)
2.邮箱:hbsfmqd2023@163.com
3.信函:请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,邮编050000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附件:河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(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)
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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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(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).doc